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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7日,政府对市区首例加装电梯——广陵区文鹤翠园小区5号楼的16万元电梯补贴。
27日,政府对市区首例加装电梯——广陵区文鹤翠园小区5号楼的16万元电梯补贴,发放到业主们申请加装电梯的专有账户。据市住建局物管处介绍,目前,全市已完成加装电梯8部,另有7部正在施工,3部正在办理申请手续。其中,广陵区1部、仪征市2部加装电梯的政府补贴资金共52万元已经拨付给相关业主。
根据《关于开展扬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区范围内五层及以上的多层、多产权普通住宅加装电梯,按照五层16万元、六层18万元、七层及以上20万元的标准,由政府进行补贴。“业主在拿到电梯使用登记证之后,就可以到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补贴了。”市住建局物管处副主任牛兵介绍,在收到政府资金补贴申请的20个工作日内,各区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和发放政府补贴资金到申请人共同确认的政府补贴资金拨付账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年底前统一结算。
为让更多职工实现“住有宜居”,今年3月1日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施行。《提取办法》明确,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书》《电梯使用登记证》(可使用复印件)和分摊费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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