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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盘点路霸十宗罪

发表于2015-05-18

 


 平日,因不良驾驶习惯引发开车斗气,进而酿成交通事故的事件时有发生。成都近日“暴打女司机”事件不断出现剧情反转,随着事件的推进,被打女司机也由受害者身份变成危险驾驶的“路霸”,被网友们口诛笔伐。为避免成为他人眼中的“路霸”,请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正确的驾驶习惯,文明上路。

   开车接打电话

   危害指数:★★★★★


 您肯定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路上开着开着,前方车辆毫无预兆就慢了下来,超过去一看,十有八九都是司机在打电话。这项在很多人眼中的经常行为其实危害大,而且绝不仅仅是影响他人行车那么简单,它比酒后驾车更危险。
   英国一家交通研究所近公布的测试结果表明,开车时使用手机,大脑的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时慢30%,年轻人驾驶车辆接打电话相当于70岁老人驾驶车辆,开车打电话发生车祸的风险比正常驾驶时高4倍以上,有70%的致命事故是司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还有研究表明,开车打电话导致司机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话内容重要,注意力甚至下降37%。同时,拨打电话的驾驶员行车速度比正常状态慢9%,刹车的反应速度也要慢19%。而且发生车祸的几率与性别、年龄和是否使用免提功能都没有关系。
   同样有很多人认为,使用蓝牙耳机而非单手拿电话就会安全很多,实则不然。另有一项研究表明,单手驾车会妨碍驾驶,但造成严重危害的还是因为打电话占用了大脑,可能会出现“视盲”现象,也就是出现明明盯着前方的物体,却“看不到”。使得大脑变得迟钝,反应变慢,这种对大脑的影响,无论是手持接打电话还是用蓝牙耳机都是一样。
   有媒体报道,2013年10月27日下午,一辆粤S牌照的轿车行驶至泉南高速公路石城段时,驾驶员打个电话分神,一不小心轿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坠下高架桥。所幸车被护栏外大树缓冲,肇事车辆虽严重毁坏,但车上5人只受轻微伤而后被村民和高速交警及时救出,逃过一劫。
   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北京市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除处200元罚款,根据新交规还将被罚2分。

发表于2015-05-18

 并线不打转向灯
   危害指数:★★★★☆
在夜间行车,远光灯对于扩大观察视野和提高视线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照射距离短,有些司机在夜间行车时很少启用近光灯,而习惯于一直启用远光灯,甚至在照明良好的地段也不做切换。还有部分司机由于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开了远光灯后在行驶中忘记切换回近光灯。
   然而,滥用远光灯不仅不能提高行车安全,还可能为驾驶者增加风险。据了解,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当距离较近时,远光灯也会导致前车后视镜出现大面积光晕,让前车驾驶员难以判断后方交通,并对其驾驶造成不良干扰。据江苏卫视去年3月报道,由于大货车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导致对车驾驶员视线不好,从而引发一场四车连环撞的交通事故。
   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虽然北京尚无滥用远光灯处罚标准,但在深圳等地已经将其纳入处罚范围。

发表于2015-05-18

   加塞抢行
   危害指数:★★★★☆
 机动车在行驶途中,驾驶人随意变更车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在车流中,本来规规矩矩排了半天队,却在路口拐弯处或出口处被另一车道的车辆“加塞”到了前面,这种行为总会让后车司机们恨得牙痒痒。为了一个快字争路、抢行,是在车流拥挤时频繁变道,甚至连转向灯都不打,这种现象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尤为突出。
   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此种违法行为俗称“加塞”。在实线区加塞的,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3分,罚200元;在虚线处加塞,按照“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200元。另外,如果加塞过程中和后面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都由变道车辆负全责。
   

发表于2015-05-18

路霸可恨

发表于2015-05-18
有驾照,不敢开车的飘过
发表于2015-05-20
有车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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