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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谈谈交房注意事项吧

发表于2015-12-04

还有一个月左右公馆就会通知大家办理交房手续。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被兴奋冲昏头脑,我们业主在同意收房之前有许多事情需要做。比如:

1.建筑面积以及公摊面积的与合同的误差;

2.绿化、道路、门头等小区设施是否合格;

3.违约金问题;

4.72层以及湿地公园问题;

5.小区物业管理标准;

6.阳台统一封闭以及内部结构改造;

7.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8.物业费收缴初始日期(交房日开始算起不合理,如果业主未入住,那么就没有享受物业管理以及服务)

……

请大家全面考虑发表意见!(相信大家后悔当时草率签订合同了吧?错过一次不可再次!)


发表于2015-12-07

哎当时签合同时谁想那么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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